9万8千元,还是9.8亿元?
来源: 世界监督学会论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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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6月14日 ,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作出了一个奇葩的(2018)湘1228财保10号民事裁定,
十分明显的错误,该案件审判组织:审判长王连红,人民陪审员杨殿平、杨俊。书记员周华莹。
试问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:究竟是98000元,还是9亿8000万元?法官、书记员的责任心何在?法院有审核吗?有把关机制吗?
有案件质量管理控制系统吗?每个法官都可以盖章吗?每个书记员都可以盖章吗?有用印制度吗?严格执行了用印制度吗? 法院院长干什么去
了?那么多副院长干什么去了?这样的错误是难免的吗?不能杜绝吗?
在庄严的人民法院的裁定中,竟然将98000元,写成98000万元。法院尊严何在?法律尊严何在?
法院是最后一道防线,但是,这道防线怎么样呢?守住了吗?
有的法官的素质很差,有的法院的整体素质不高,特别是有的法院院长,管理能力差,管理不善,有时候放任错误,放任不合法的行为,有时
还放任下属严重的违法行为。
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(2018)湘1228财保10号民事裁定错误,其根本原因是法院管理混乱,领导努力差,法官不认真,不细心,如此
粗枝大叶。有人可能会说,这是笔误,看似小事,还有其他错误吗?粗心大意,诸如认定事实错误,适用法律错误,一念之差,还会发生错误的。
如何举一反三,不再亡羊补牢。
必须严格依法办案,精准执法,必须依法问责!
下一步,看看江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 米久松如何问责?如何改进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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